为了减少吸烟对师生的危害,营造清洁、健康、无烟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基一函〔2014〕1号)文件精神,学院决定在教学区域实施全面禁烟,具体如下: 一、禁烟日期 2017年10月18日起。 二、禁烟范围 1.禁烟场所:校园所有教学区域,包括第一教学楼、第二教学楼、实训楼内的教室、办公室、会议室、走廊、卫生间、教学楼周边5米内的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等所有区域。 2.禁烟对象:全体学生、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。 三、禁烟要求 1.教职员工应做好表率,不接受任何敬烟、劝烟,且应自觉接受师生监督。 2.所有任课教师、行政人员若遇到学生、教职员工在教学区域内吸烟,都有劝阻的权利和义务。 四、宣传教育 1.各辅导员在近期通过召开禁烟主题班会、播放禁烟宣传片(可至二教110拷贝资料)等活动,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。讲透吸烟的危害性,普及基本医学知识,让远离烟草成为自觉行为。 2.各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,负责本班禁烟的监督、巡查和劝导等工作。各班级通过发挥党员、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,以班级、寝室为单位,逐一登记排查吸烟学生,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与监管。 3.各系部领导在开例会时,重点强调利用课堂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、积极主动制止学生吸烟、禁止教师在教学区域吸烟(即使在非教学区域吸烟也要避开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)的事宜。 4.学院行政部门充分利用网络、广播、标识、宣传海报等进行禁烟宣传。 五、检查监督及处理 1.系部成立以辅导员、学生干部为主的禁烟监督小组,做好本系部学生在教学区域内禁烟的监督、巡查和劝导等工作。 2. 教务处、学工处、院学生会成立禁烟监督小组,定期开展教学楼禁烟巡查。 3.设置教学楼禁烟监督电话:一教88348106、二教88348116实训楼88853933。 4.检查结果通报全院,并对违反禁烟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进行通报批评。 六、本业务通告自2017年10月18日起执行。 |